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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1758-2007 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PE)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PE)料的命名、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特殊添加剂和着色剂(黑色或蓝色)的颗粒状聚乙烯材料。
该材料可用于制造给水管道系统用的聚乙烯管材和管件。
要求
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料为黑色或蓝色的颗粒,应含有必要的均匀分散的添加剂。
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料中应无杂质。
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料的其他技术要求见表1。
试验方法
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的测定见附录A。
注: 根据水分含量的测定数据,管材加工前可能需要对原料进行干燥。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卡尔-费休法测定给水管道系统用PE料的水分含量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用卡尔-费休法测定给水管道系统用PE料的水分含量的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料的总水分含量,包括材料内部与材料表面的水分。
原理
干燥炉将试样中的表面水、吸附水和结晶水在高温下蒸发,再用惰性载气(通常是氮气)吹扫,将水分带入卡尔-费休仪的水分滴定仪。
在滴定池内,当存在甲醇(CH3OH)和有机碱(RN)时,试剂中的水(H2O)与电解产生的碘(I2)和库仑试剂中的二氧化硫(SO2)发生反应。 根据法拉第原理,产生碘的物质的量与消耗的电量成正比。1mol水消耗193000Q电量,从而通过消耗的总电量计算出水分含量。
仪器与设备
库仑仪: 测定范围1mg/kg~105mg/kg,分辨率0.1μg。
烘箱: 能恒温在105°C±2°C。
干燥炉: 温度0°C~300°C,精度±3°C。
天平: zui小分度值0.1mg。
气体流量计: 0mL/min~500mL/min。
干燥器。
样品舟: 铝或石英玻璃舟。
试验步骤
库仑仪准备
干燥炉升温达到180°C±2°C进行热平衡。库仑仪至少稳定10min 后可以开始测定。
安装电解电极和指示电极,电解电极和指示电极在使用前必须保持干燥。
将卡尔费休微库仑试剂加入到电解电极阴极室和滴定池,使电解电极阴极室内液体的液位比阳极室外的液位低约2mm。
空白试验
将样品舟放在温度已恒定在105°C±2°C的烘箱内干燥1h。取出样品舟置于干燥器的内冷却15min~20min。
用镊子把干燥后的样品舟放人干燥炉内。通氮气,流量为50mL/min~150mL/mim;
开始滴定,当电位显示为100mV~150mV终止滴定。
通过消耗的总电量计算出空白水分含量。
将该样品舟放入干燥器内15min~20min备用。
试样测试
用天平称取约4g~6g的试样,至1mg,置于用做空白试验的样品舟内。
用镊子把装有试样的样品舟放入干燥炉内,通氮气,流量50mL/min~150mL/min。
通过消耗的总电量计算出水分含量。
京都电子KEM 卡尔-费休法库仑仪MKC-710S+干燥炉ADP-611
http://www.chem17.com/st216384/product_7043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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