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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T 3256-2017 大蒜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蒜油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销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商品大蒜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大蒜油 garlic oil
以食用植物油和大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用油脂。
大蒜油品评 garlic oil tasting evaluating
由品评人员利用味觉感官, 按规定条件和试验步骤对大蒜油的食味品质进行品尝评价,结果用食味品质评分值表示。
食味品质评分值 taste quality assessment value
以大蒜油常温蒜味品质、常温蒜味强度、180°C持香试验蒜味强度、40°C持香试验蒜味强度等各单项评分中的低值表示。
质量要求
原料要求
食用植物油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等级。
大蒜应符合 GH/T 1194 二级以上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大蒜油质量指标见表1。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16 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菌毒素*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污染物*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农药残留*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应符合 GB 2760 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掺有动物油脂、非食用油。
检验方法
酸价检验: 按 GB 5009.229 执行。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检验: 按 GB 5009.227 执行。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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