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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052-2014 绿色食品 豆制品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豆制品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类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绿色食品豆制品(包括熟制豆类、豆腐、豆腐干、腐竹和腐皮、干燥豆制品、豆粉、大豆蛋白),不适用于豆类饮料、膨化豆制品和发酵性豆制品。
术语和定义
SB/T 10687、GB/T 18738-2006 和 GB/T 22492-2008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类
熟制豆类
豆腐
包括豆腐脑、内酯豆腐、南豆腐、北豆腐、冻豆腐、脱水豆腐、油炸豆腐和其他豆腐。
豆腐干
包括自豆腐干、豆腐皮、豆腐丝、蒸煮豆腐干、油炸豆腐干、炸卤豆腐干、卤制豆腐干、熏制豆腐干和其他豆腐干。
腐竹和腐皮
干燥豆制品
包括食用豆粉、大豆膳食纤维粉和其他干燥豆制品。
豆粉
包括速溶豆粉和其他豆粉。
大豆蛋白
包括大豆蛋白粉、大豆浓缩蛋白、大豆分离蛋白和大豆肽粉。
要求
原料要求
豆制品的主原料豆类应符合 NY/T 285 的规定。
辅料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规定,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生产过程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熟制豆类和豆腐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豆腐干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腐竹和腐皮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干燥豆制品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豆粉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6的规定。
大豆蛋白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7的规定。
检验方法
酸价,KOH mg/g GB/T 5009.56
GB/T 5009.56-2003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酸价"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g/100g GB/T 5009.56
GB/T 5009.56-2003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过氧化值"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盐分(以NaCl计),g/100g GB/T 12457
GB/T 12457-2008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本标准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代替。
GB 5009.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总酸(以乳酸计),g/kg GB/T 12456
GB/T 12456-2008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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