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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2111-2011 绿色食品 调味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调味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调味油(包括调味植物油和香辛料调味油)。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调味油 edible flavoring oil
以食用植物油为原料,萃取(或不萃取)、添加(或不添加)可食用植物或植物籽粒中的呈味成分的植物油。调味油包括调味植物油和香辛料调味油。
调味植物油 flavoring vegetable oil
按照食用植物油加工工艺,经压榨或萃取植物果实或籽粒中的呈味成分的植物油。如花椒籽油等。
香辛料调味油 spice flavoring oil
以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萃取或添加香辛料植物或籽粒中呈味成分于植物油中,制成的植物油。如蒜油、姜油、辣椒油、花椒油、藤椒油、芥末油、草果油、麻辣油等。
要求
原辅料及生产加工
加工用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或产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不应使用转基因植物原料、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和非食用植物油。
生产及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8955 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NY/T 392 的要求。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试验方法
理化检验
酸值
按 GB/T 5530 的规定执行。
GB/T 5530-2005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2017-3-1作废)。
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
按 GB/T 5538 的规定执行。
GB/T 5538-2005 动植物油脂 过氧化值测定(2017-3-1作废)。
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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