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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0/024-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香辛料油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食用植物油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浸提或压榨、调配、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预包装香辛料油。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食用香精香料和食用植物油直接调配而成的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技术要求
原辅料要求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要求。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方法
酸价(KOH)/(mg/g) ≤ 3.0 GB/T 5009.37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酸价"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g/100g) ≤ 0.25 GB/T 5009.37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过氧化值"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代替。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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