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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912-2014 靖州杨梅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靖州杨梅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靖州杨梅酒的生产、销售与检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靖州杨悔酒
以靖州产杨梅鲜果或杨梅果汁为原料,经发酵酿造而成的果酒。
分类
根据酒体色泽,可将杨梅酒分为白杨梅酒和红杨梅酒两种。
白杨梅酒
酒体呈琥珀色的杨梅酒。
红杨梅酒
酒体呈鹅肝色或褐红色的杨梅酒。
根据糖含量(以葡萄糖计),可将杨梅酒分为干型杨梅酒、半干型杨梅酒和甜型杨梅酒3种。
干型杨梅酒
总糖含量≤5.0g/L的杨梅酒。
半干型杨梅酒
总糖含量≥5.1g/L且≤50g/L的杨梅酒。
甜型杨梅酒
总糖含量≥50.1g/L的杨梅酒。
要求
原料要求
靖州杨梅鲜果
应符合 DB43/T 238 的规定。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酵母
应符合 GB/T 20886 的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污染物*
应符合 GB 2762 发酵酒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果酒的规定。
生产加工卫生要求过程
应符合发酵酒及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与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抽样
按表3抽取样品,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n箱,再从n箱中各抽取一瓶。样品总量不足3.0L时,应适当按比例加抽。并将其中的二分之一样品封存,作复检样。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对其感官、总糖、滴定酸、挥发酸、干浸出物、酒精度、净含量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检验方法
酒精度(20°C)/(%vol) 8.0~16.0 GB/ T 15038
滴定酸(以柠檬酸计)/(g/L) 3.0~10.0 GB/ T 15038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京都电子KEM 数字式酒精度计 ALM-155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