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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ZYC-0001-2021 江西绿色生态 油茶籽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茶籽油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的术语和定义和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种植的油茶籽所生产的油茶籽油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的评价活动。
术语与定义
DB36/T 113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油茶籽油 oil-tea camellia seed oil
以油茶(Camellia oleifera A.)及其相应近缘种的籽实或仁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注: 油茶籽油又称为山茶油(或山柚油)。
“江西绿色生态"油茶籽油 oil-tea camellia seed oil - Jiangxi green ecology
符合“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及本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活动的油茶籽油产品。
评价要求
基础要求
油茶籽原料应符合 LY/T 2033 的相关规定,油茶籽原油应符合 GB/T 11765 的相关规定。企业应通过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未通过的企业应符合绿色食品等相关认证的要求。
油茶籽油生产及加工过程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5 的要求。
油茶籽油的基本组成、主要物理参数应符合 GB/T 11765 的相关规定,质量指标及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油茶籽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企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
企业的管理,应按照 GB/T 19001 等要求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按照 GB/T 24001、GB/T 23331、GB/T 45001 要求建立和实施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已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
企业所产生危险废物应有符合 GB 18597 要求的专门储存场所或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产品包装材料满足使用要求条件下,应采用可再生利用或可降解材料。
企业应按照 GB/T 33635 的要求,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持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实现绿色发展。同时企业应提供追溯信息,见附录A。
绿色生态指标评价要求
绿色生态油茶籽油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节约属性指标、环境保护属性指标、生态协同属性指标和质量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指一级指标的具体化。不同生产加工工艺(压榨法、水法)的油茶籽油产品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值要求见表1。
企业应持续对生态协同、质量属性的二级指标进行细化,且细化的指标应遵循技术指标先进、优于国家标准的原则。
检验方法
酸价检验: 按 GB 5009.229 执行。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检验: 按 GB 5009.227 执行。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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