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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986-2009 / ISO 11890-2:2006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范围
本标准是有关色漆、清漆及相关产品取样和试验的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色漆、清漆及其原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方法,主要适用于预期VOC含量大于0.1%(质量分数)、小于15%(质量分数)时,可采用 GB/T 23985 中规定的较为简单的方法测定其含量。
本方法假定挥发物是水或有机物。然而,也可能存在其他的挥发性无机化合物,这可能需要用其他合适的方法进行定量测定并在计算时考虑扣除。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在所处环境的正常温度和压力下,能自然蒸发的任何有机液体或固体。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含量)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content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豁免化合物 exempt compound
不参与大气中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待测 ready for use
根据生产商的说明,以正确的比例混合产品,如需稀释,应采用合适的稀释剂进行稀释,以使样品的状态能用已认可的方法进行测试。
原理
准备好样品后,先采用气相色谱技术分离COCs。根据样品的类型,选择热进样或冷柱进样方式,优先选用热进样方式。化合物经定性鉴定后,用内标法以峰面积值来定量。用这种方法也可以测定水分含量, 这取决于所用的仪器。 然后进行计算并得出样品的VOC含量。
测试步骤
密度
如果计算时需要密度值,可根据样品的类型,使用 GB/T 6750、GB/T 21862.2、GB/T 21862.3 和 GB/T 21862.4 标准中能给出最好精密度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密度。密度的测定在23°C下进行。
GB/T 21862.3-2008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3部分: 振动法
水分含量
如果计算时需要水分含量,采用 GB/T 6283 中给出的方法测定水分含量,以质量分数表示。要选择不受样品中含有的化合物干扰的卡尔?费休试剂。如果化合物是未知的,应定性鉴定这些化合物。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京都电子KEM 振动法数字式密度计 DA-640
京都电子KEM 卡尔·费休法水分测定仪 MKV-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