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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638-2009 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的术语、型号、结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起动、点火、照明用的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术语和定义、符号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单体蓄电池 cell
由多个隔室构成的整体蓄电池的每个隔室称单体蓄电池。
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valve-regulated lead-acid (VRLA) battery
带有阀的密封蓄电池,在电池内压超出预定值时允许气体逸出。
注: 这种电池或电池组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添加电解质。
符号
C10一一10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a一一10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I10一一10小时率放电电流,单位为安培(A),数值为C10/10。
Ica一一充电接受能力试验中充电到10min时电流值,单位为安培(A)。
型号编制、结构尺寸、产品分类
型号编制
产品类型用汉字"摩"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M"表示。具体命名见图1。
标好端子(极性)、排气孔位置的标识。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特征标识。
外形尺寸
结构外形尺寸见图2.
表1、表2中外形尺寸是指槽、盖的外形尺寸,不包括蓄电池被孔塞、排气口和端子突出部分。
表1、表2中没有列出的特殊规格型号的蓄电池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确定。
产品分类
蓄电池按其功能分为非起动用蓄电池、起动用蓄电池,其型号、外形尺寸分类应符合表1、表2要求。(资料性附录A中的表A.1、表A.2为 GB/T 23638-2009 中产品分类与常见日本蓄电池型号对照表)
蓄电池端子极性位置
蓄电池端子极性位置见表3。
蓄电池排气孔位置
蓄电池排气孔位置见表4。
试验方法
测量仪器
温度测量
测量温度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应大于0.5°C。
密度测量
密度计应选用合适量程,分度值不应大于0.005g/cm3。
试验前蓄电池的预处理
用于试验用的注液后蓄电池在试验前应进行*充电,干式荷电蓄电池要加入1.280g/cm3±0.010g/cm3(25°C)(或按制造厂推荐的密度加入)电解液进行恒流*充电或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进行。
京都电子KEM 便携式电解液用温度计和密度计 DA-1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