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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658-2011 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 )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电力牵引车辆和物料搬运设备用蓄电池。
产品分类
产品品种和规格
产品品种、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产品型号编制
产品型号按 MT/T 154.1 的规定进行编制。
示例:
产品型号中的"设计修改序号"是当产品的设计有大的修改时作为区分识别之用,用带括号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依次表示。
注: 第一特征代号"M"表示密封(阀控),普通蓄电池无此代号。
试验方法
试验仪器及其要求
温度测量
温度测量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且每个分度值应不大于1°C。
密度测量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刻度的每一分度值应不大于0.005g/cm3。
蓄电池容量试验
蓄电池容量试验
配置电解液所用硫酸应符合 HG/T 2692 的规定,所用水应符合 JB/T 10053 的规定。
往蓄电池内注入密度为(1.260±0.005)g/cm3(30°C)(或由制造厂规定)硫酸溶液,静置(2~4)h,调整液面高度使其符合制造厂规定。
初充电用0.5I5(A)的电流充电40h,然后改用0.25I5(A)电流充电32h。在整个充电期间电解液温度应不大于45°C。初充电结束前(2~4)h,调整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电解液密度为(1.280±0.005)g/cm3(30°C)。
蓄电池氢气析出量试验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氢气析出量按以下条件进行试验:
a) 经容量试验合格后进行本试验;
b) 放电前电解液密度应为(1.280±0.005)g/cm3(30°C);
c) 放电应在蓄电池充足电, 再静置(1 ~2)h后进行;
d) 放电电流为5h率放电电流值的1.25倍;
e) 放电时间为3h;
f) 放电过程中的电解液温度为(37~40)°C。
京都电子KEM 电解液用温度计和密度计 DA-1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