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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烧酒 - 酒精度、酸酯总量的检验

更新日期:2023-01-31   浏览量:726


T/HBJ 0002-2018 东北老烧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北老烧酒的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以高粱、玉米为主要原料,采用大曲、麸曲为糖化发酵剂,不锈钢窖、槽为发酵容器,采用东北老烧锅传统固态法酿造工艺,生产出的具有风味的白酒。

分类
按原料及发酵剂不同分为大曲、麸曲结合酒和高粱、玉米结合酒两类。

要求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和产品特点。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1.jpg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表3.jpg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jpg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真菌毒素
应符合 GB 2761 及有关的规定。
其它污染物
应符合 GB 2762 及有关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
应符合 GB 2763 及有关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T 23544 的要求。

试验方法
理化指标检验
酒精度、酸酯总量: 分别按 GB/T 10345-2007 规定执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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