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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QE 019-2019 泰山品质 芝麻香型白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泰山品质芝麻香型白酒(以下简称“芝麻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芝麻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文件。
芝麻香型白酒 Zhima-flavor Chinese spirits
以粮谷为主要原料,或配以麸皮,以大曲、麸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堆积、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芝麻香型风格的白酒。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40%vol≤酒精度≤68%vol
低度酒:18%vol≤酒精度<40%vol
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分别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
分析方法
理化要求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执行。
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总酯
按 GB/T 10345-2007 执行。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总酸的测定方法被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代替。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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