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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199-2024 高纯氢氧化钠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纯氢氧化钠的外观、物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氯化钠水溶液电解生产的高纯氢氧化钠产品的生产、使用、质量控制。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HL:高纯液体氢氧化钠。
HS:高纯固体氢氧化钠。
技术要求
外观:固体(包括片状、粒状、块状等)高纯氢氧化钠主体为白色,有光泽;液体高纯氢氧化钠,无色透明。
高纯氢氧化钠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取样
产品按批检验。连续稳定生产的固体高纯氢氧化钠产品以每天或每一生产周期生产量为一批。液体高纯氢氧化钠产品以每个贮槽(罐)或槽(罐)车所盛量或每班生产量为一批。用户以每次收到的同规格同批次的高纯氢氧化钠产品为一批。
片状、粒状、块状等固体高纯氢氧化钠产品按 GB/T 6678 规定的采样单元数随机抽样,拆开包装袋, 按 GB/T 6679 的规定迅速采取有代表性样品,将采取的样品混匀,装千两个清洁、干燥、具塞的聚乙烯瓶中,密封。生产企业可在包装线上采取有代表性的高纯氢氧化钠为实验室样品进行检验。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以拆袋取样为准。每份样品量不少于500g。
液体高纯氢氧化钠产品按 GB/T 6680 的规定自槽车或贮槽的上、中、下三处采取等量的有代表性样品,将采取的样品混匀,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具塞的聚乙烯瓶中,密封。生产企业可在成品槽采样口采样或在进入成品槽前的管线上用自动取样装置或人工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以槽车或贮槽经搅拌混匀后从上、中、下三处采取的有代表性的样品为准。每份样品量不少于500mL。
样品瓶上应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及取样人等。
试验方法
氯化钠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 GB/T 11213.2 或 GB/T 209-2018 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其中,GB/T 209-2018 中附录A为仲裁法。
GB/T 209-2018 工业用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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