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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751-2017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仁)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橄榄油、牡丹籽油、棕榈(仁)油、沙棘籽油及食用调和油等。
要求
原料及生产加工
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应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
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其他品种的食用油,食用调和油应为本标准所涵盖的单品种食用植物油两种或两种以上调和,并注明所有原料油成分。
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添加矿物油等非食用植物油、不合格的原料油、回收油和香精、香料。
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生产及加工过程按 GB 14881 和 GB 8955 的规定执行。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要求。
特征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要求。
检验方法
酸价,mg/g GB 5009.229
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过氧化值,mmol/kg GB 5009.227
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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