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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2185-2014 地理标志产品 明绿御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明绿御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明绿御酒。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明绿御酒(Minglv flavour Chinese spirits)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以绿豆、高粱和水等为原料,以绿豆、大麦、小麦和豌豆为制曲原料制作糖化发酵剂,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非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绿豆香突出、风格典型的明绿香型白酒。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酒精度 41%vol~68%vol;
低度酒:酒精度 28%vol~40%vol。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明绿御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安徽省明光市现辖行政区域内,见附录A。
要求
原辅料
绿豆
应符合 GB/T 10462 的规定。
高粱
应符合 GB/T 8231 的规定。
小麦
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
大麦
应符合 GB/T 7416 的规定。
豌豆
应符合 GB/T 10460 的规定。
其它粮谷原料
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
酿造用水
产地范围内无污染的地下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酿造环境
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的地域范围。
该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7º59'E-118º35'E,北纬32º29'N-32º58'N之间,处于黄淮海平原南端,海拔在20m~200m之间,土壤深厚,富含有机物质。该保护地域属季风气候区,为北亚热带与暖温带渐变的过渡地带,是半湿润的温和气候。年平均温度15度,无霜期219天。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年平均降雨量900多毫米,适宜于明光绿豆等农作物的生长和利于酿酒微生物繁殖,主要隔水层属于第四纪晚期的黄色砂质粘土层,地下水丰富,特别适宜明绿御酒的酿造。
生产工艺
明绿御酒以绿豆(产自明光地区)、高粱为原料,以绿豆、大麦、小麦和豌豆制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续渣发酵、混蒸混烧、分层蒸馏、分级贮存、勾兑而成。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的检验按 GB/T 10345 执行。
GB/T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电子KEM 高精度台式酒精浓度测定仪 ALM-155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酒精浓度测定仪 DA-130N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7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