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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GFTR 036-2021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合于从事从废溶剂中通过蒸馏和精馏回收N-甲基吡咯烷酮的企业。本标准范围限于以新能源电池、电子化学品行业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液为原料,经过蒸馏和精馏等过程精制N-甲基吡咯烷酮。本标准规定了从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产工艺和控制要求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产加工原理见附录A。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生产工艺见附录B。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产品质量指标要求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外观为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工业用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应符合表1 所示的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
本标准采用出厂检验,表1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和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等级、生产日期或批号、净含量和本标准编号等。
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生产企业以每一成品槽或每一生产周期生产的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为一批,用户以每次收到的同一批次的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为一批。
再生N-甲基吡咯烷酮的采样按 GB/T 6680 规定进行。桶装产品采样单元数按 GB/T 6678 规定进行。采样的总量应保证检验的需要。
所取样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带内塞的试剂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级、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一瓶供质量检验用,另一瓶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查验。
产品按批检验,检验结果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自两倍的采样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从贮槽中采样时,宜用 GB/T 6680 规定的耐酸采样器并采取保护性措施定量采取代表性样品。槽车采样分灌装开始、中间与结束时三次采集,混匀后作为槽车代表性样品。
从塑料桶或陶瓷坛中采样时,按 GB/T 6678 规定的采样单元随机抽样,拆开包装,宜采用 GB/T 6680 规定的适宜的采样器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采取定量的代表性样品。
将采取的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兼容采样器中,密封。样品量不少于500 mL。样品瓶上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及生产日期、采样日期及采样人等。
实验方法
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 GB/T 6283 的规定进行。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折光率的测定
按 GB/T 614 的规定进行。
GB/T 614-2021 化学试剂 折光率测定通用方法
密度的测定
按 GB/T 2013 的规定进行。
GB/T 2013-2010 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京都电子KEM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MKV-710S
京都电子KEM 自动数字显示折射仪 RA-600
京都电子KEM 振动式液体密度仪 DA-840